家族犯罪缘何猖獗



    震惊全国的郑州“12·9”银行大劫案,经过警方的多方追捕,以罪犯张书海为首的家族犯罪成员全部落网。欢庆之余,人们不乏沉重的反思。从近几年发生的犯罪案件看,不管流氓斗殴还是贪污贿赂,家族犯罪现象都日趋增多。从八十年代初期影响较大的沈阳“二王”,到辽宁营口的“段氏家族”,以及最近的兰州“刘氏兄弟”,等等……这些家族犯罪制造的桩桩惨案罄竹难书。这些年来,“严打”斗争风起云涌,可家族犯罪却有恃无恐,逐年增多,原因在哪里呢?
   ——血缘关系是家族犯罪的稳定剂。纵观这些家族犯罪,最初犯罪的原因、动机和目的虽说不尽相同,但却有其共性的一面,即这些家庭不论是共同犯罪,还是个体犯罪,都有其潜在的共同利益为基础,因此,一旦开始实施犯罪,其家庭成员心齐,不容易发生内讧,即使彼此之间有矛盾、有冲突,另立炉灶,相互背叛的可能性也不大。如原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高级工程师、沁阳铝电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秦瑞歧一家十口,都因贪污受贿锒铛入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家庭中有人犯罪,其他成员都是在罪与非罪的徘徊中,滑向犯罪的深渊。血缘亲情铸就的稳定的犯罪结构,是他们长时间实施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仗势心理严重。这些犯罪家族错误地认为,现在的社会,只要手里有权有钱,没有摆不平的事。这些人有的凭着手中的权力,有的凭借雄厚的资财,广泛培植关系网、保护层,为所欲为。正是抱着这种仗势心理,这些家族才一而再、再而三地与人民为敌。
   ——少数司法人员助纣为虐。这也是家族犯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他们怀着贪财、嗜色、利用、畏惧等不同心态,与犯罪家族沆瀣一气,对其犯罪睁只眼闭只眼,有的为犯罪家族通风报信,有的提供枪支、警具,有的甚至赤裸裸地参与犯罪,从而使犯罪家族气焰嚣张。在那些犯罪家族被打掉的同时,往往会有个别司法人员伴随着一起成为阶下囚,其中不乏身居要职者,就很能说明这一问题。
   ——发现晚、铲除不及时。许多犯罪家族在初期只是轻微地违法犯罪,没有引起政法机关的足够重视,当政法机关注意到他们时,他们已经形成气候,成为为害一方的恶势力。这时,政法机关对其铲除已颇费力气。
   我们要时刻警惕家族犯罪现象,不能等到疮熟透了再动刀子。作为政法机关,要熟悉社会治安环境状况,一旦发现家族犯罪的苗头,要及早铲除,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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