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


    是指党风廉政建设中形成的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规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标准;二是有关的检查考核制度。
    (1)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标准方面的制度。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它是一部长期适用的比较完整、系统的廉政准则,它的制定和发布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必将起到强有力的规范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必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它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为党员领导干部起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作用,所以它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标准,使其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促其做廉洁从政的公仆。
    (2)有关的检查、考核制度。主要有: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是指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在端正党风、政风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责任和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已有明确的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根据、中央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来制定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的责任和对党风、廉政的具体要求。实施细则是对责任制内容的具体细化,它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条款和操作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是对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力保证。
    2)党风廉政考核制度 是督促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制度。它主要是针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通过对党风廉政指标进行分解,并制订考核指标,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考核,对自身廉洁自律好,抓党风廉政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奖励或提拔;对自身党风不正,不清政廉洁,抓党风廉政不力的给予批评和组织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党风廉政检查制度 是指检查党风廉政状况的工作制度。具体来讲,一般党风廉政检查制度包括自查制度和上级的检查、抽查等制度。单位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自查制度,一般都要规定,在领导干部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由本单位纪检、监察和党委组织部门广泛征求中层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后,如实转达给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自查会要对照党风廉政规定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要针对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察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要列席会议,会后单位主要党政领导将检查结果向中层干部进行通报(反馈)o
    另外,还要规定自查报告的内容、报送单位和时间等,一般自查报告应包括党风廉政规定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自查报告还要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出。党风廉政检查工作要做到全面、深入、细致,所得出的结论要有充分的依据,并要与党政主要领导充分交换意见和看法,且要使其能够充分理解和接受。
    4)党风廉政报告制度 是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所;规定的报告制度。主要报告制度有:①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②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③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每半年一次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并由职代会向职工传达);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此外,还有纪检、监察、审计、工商及有关经济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等等。这些制度从一定侧面反映出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要求,是应当坚持和不断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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